香港公司可分為兩類:
獨資或合伙公司 : 成立程序簡易, 但東主或合伙人需承擔無限債務責任。
有限公司 : 股東的財務責任有限, 但公司需依據香港公司法而每年聘請香港執業會計師進行審計並向公司註冊處每年呈交週年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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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需時約2-5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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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戶亦可選擇購買現成公司一般需時1-2個工作天。
股東、董事、秘書
如果成立私人有限公司,將受到政府的《公司條例(第622章)》規管。當中最少有一名股東、一名董事,以及一名公司秘書,而股東及董事的國藉並沒有限制。作為成立公司的投資者,股東可以擔任董事。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公司只有一名董事,該董事不能同時任職秘書。
董事的產生一般由股東大會投票選出,董事需作為公司事務及的董事會的決策人。
至於公司秘書,他/她必須是常居於香港,若果是秘書法人團體,其辦事處也必須在香港,以確保能夠履行公司法律、行政職務。
而申請人須年滿18歲,非破產人士,並成為公司的股東或董事。
成立有限公司時,申請人須提供一個香港地址,並作為註冊地址,以及委任一名香港居民或一公司法人,出任公司法定董事。
以上資料,謹供參考。如有任何有關成立有限公司的疑問,我們歡迎閣下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