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下的公司秘书

    • 香港法例规定,每家有限公司必须委任最少一位公司秘书。

    • 公司秘书,须通常居于香港的人士、香港持牌会计专业人士、香港持牌法例专业人士或「信托或公司服务持牌人」。

    • 公司秘书如属法人团体,则须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或营业地点。

    • 如公司只有一名董事,该名董事不得兼任该公司的公司秘书。

周年申报表的登记费用

^根据于 2020 年 10 月 1 日生效的《2020 年公司(费用)(修订)规例》,在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2022 年 9 月 30 日 (包括首尾两天) 期间依时交付公司注册处的周年申报表的登记费用已被宽免,为期两年。有关宽免并不适用于逾期交付的周年申报表。公司如逾期交付周年申报表,即使于宽免期内交付,仍须缴付依据交付日期计算的较高登记费。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政府订明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须识别对其有重大控制权的人 (重要控制人),并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供执法人员在提出要求后查阅。同时,每间公司须指定一位人士出任公司代表,以向执法人员提供协助解答有关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事宜。该修订部份由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相关部门有机会随时向每间公司进行抽查。根据《公司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指引》9 . 1.1,凡未有履行上述责任,即属刑事罪行。有关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各处第 4 级罚款 (即 25,000 元)。如情况适用,另每日各处罚款 700 元 。

商业登记费

2020-21年度之商业登记证费获宽减$2, 000,实际支付为HK$250,如客户遇有多付或少付的情况,会按当时政府部门订立的费用,安排退款或要求补交差额。 (更新: 2021-2022年财政预算案亦有此法案,当法案通过后,会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