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可分为两类:

独资或合伙公司 : 成立程序简易, 但东主或合伙人需承担无限债务责任。

有限公司 : 股东的财务责任有限, 但公司需依据香港公司法而每年聘请香港执业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向公司注册处每年呈交周年申报表。

  1. 成立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需时约2-5个工作天。
  2. 客户亦可选择购买现成公司一般需时1-2个工作天。

股东、董事、秘书

如果成立私人有限公司,将受到政府的《公司条例(第622章)》规管。当中最少有一名股东、一名董事,以及一名公司秘书,而股东及董事的国借并没有限制。作为成立公司的投资者,股东可以担任董事。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公司只有一名董事,该董事不能同时任职秘书。

董事的产生一般由股东大会投票选出,董事需作为公司事务及的董事会的决策人。

至于公司秘书,他/她必须是常居于香港,若果是秘书法人团体,其办事处也必须在香港,以确保能够履行公司法律、行政职务。

而申请人须年满18岁,非破产人士,并成为公司的股东或董事。

成立有限公司时,申请人须提供一个香港地址,并作为注册地址,以及委任一名香港居民或一公司法人,出任公司法定董事。

以上资料,谨供参考。如有任何有关成立有限公司的疑问,我们欢迎阁下的查询。